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宗教工作]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1995临沂年鉴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6/article/29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6/article/29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宗教工作]
全市现有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3种宗教,信教群众约19.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约占全省信教总人数的15%。建国后,道、佛两教信徒大都还俗,现信教人数极少。1995年,全市有天主教信教群众10120人,神甫2人,修女17人,批准登记的教堂3处,活动场所42个。基督教信教群众15.1万人,牧师3人、长老37人、传道员363人,批准登记的教堂和活动场所496个。伊斯兰教信教群众3.4万余人,清真寺27座,阿訇27人、海里凡6人。1995年,全市民族宗教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山东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3个宗教法规,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信教群众为经济建设,为社会稳定做出贡献。全年的主要工作,一是狠抓了宗教领域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印发了《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宗教法规学习资料》和《爱国主义教育辅导材料》,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二是充分发挥爱国宗教组织和教职人员的桥梁纽带作用。严把对教职人员的选拔培养关,坚持逐级审查考核制度,严格报批手续;定期邀请召集爱国宗教组织负责人或教职人员召开座谈会,分析形势,查找问题,引导他们为经济建设献计出力。1995年,有2个单位被省宗教局授予全省宗教界爱国爱教先进集体称号,2人被授予先进个人称号;全市共安排县级政协委员34人,市级政协委员7人。三是依法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登记,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制轨道。5月召开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介绍试点经验,全面部署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工作。12月全市登记发证工作基本结束,同时对已登记的活动场所进行年检,巩固登记成果,促使宗教活动正常化。四是集中整顿了宗教活动秩序,强化治理措施,促进社会稳定。5月,会同公安部门查缴不法分子在兰山、罗庄、河东区公共场所散发非法宗教宣传品10余万份,依法拘留了外省的5名违法分子,消除了不安定因素,抵制了境外宗教势力渗透,制止了非法活动的蔓延;还制订了宗教活动场所《例会制度》、《教务活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礼拜堂点活动规定》、《教职人员守则》等。五是抓好落实宗教团体房产政策的收尾工作,认真排查解决遗留问题。1995年,省政府以鲁政发(1996)26号文件转发了临沂市作好宗教工作的典型经验。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授予费县、郯城县、沂南县、沂水县、兰山区民族宗教局“全省宗教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张伟山、彭新昀、白广军、卢克会、杨宗英、任杰等人“全省宗教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王世平) 审稿:周锡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