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汉族,1939年11月生,山东苍山人,初中毕业,196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0年8月参加工作。1960年8月至1971年5月任苍山县长城公社统计员、文书。1971年5月至1975年7月任苍山县革委政治部秘书。1975年7月至1980年9月先后任苍山县向城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1980年9月至1982年8月任中共苍山县委副书记。1982年8月至1984年2月任中共郯城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县政府党组书记。1984年2月至8月任中共沂水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县政府党组书记。1984年8月至1988年7月任中共沂水县委书记兼县人武部党委书记。1988年7月至1995年6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临沂分院检察长、党组书记。1995年6月任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是中共山东省五次党代会代表。
刘广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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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汉族,1939年11月生,山东苍山人,初中毕业,196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0年8月参加工作。1960年8月至1971年5月任苍山县长城公社统计员、文书。1971年5月至1975年7月任苍山县革委政治部秘书。1975年7月至1980年9月先后任苍山县向城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1980年9月至1982年8月任中共苍山县委副书记。1982年8月至1984年2月任中共郯城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县政府党组书记。1984年2月至8月任中共沂水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县政府党组书记。1984年8月至1988年7月任中共沂水县委书记兼县人武部党委书记。1988年7月至1995年6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临沂分院检察长、党组书记。1995年6月任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是中共山东省五次党代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