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落实老年法规政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2009临沂年鉴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5/article/89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5/article/89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落实老年法规政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老年法”、省“条例”和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加强老年人
权益保障工作。建立健全老年维权工作协调机制,市老龄办与司法局联合成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
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全市现有县级以上老年人法律援助机构34个,乡镇(街道)老年
法律服务网点386个。对缴纳诉讼费有困难的老年人,实施司法救助或法律援助,给予缓缴或免缴诉
讼费,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案件320余起,提供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共减免诉讼费、律师费19.8万
元。各级老龄机关认真接待老年人的来信来访791件次,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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