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全
市技术监督工作指导思想,以强化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为突破口,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行
政处罚法》的要求,理顺执法体制,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办案的自我约束机制。
组织对全市产(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在
流通领域,组织进行了节日期间8种商品的检查、定量包装商品检查、压力锅市场检查、低压电器和
电动工具检查和农资市场检查等。根据生产厂家的举报,对临沂市场经销的假冒兰陵系列酒、“二锅
头”酒、“长城”牌机油、江西“黑娃”喷雾器等产品进行了专项查处。在生产领域,主要对无生产
许可证的产品和无准产证的冷冻饮品进行了查处。共查处29家无证生产企业和195家经销无证产品的流
通企业,查处无证产品价值340万元。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人民来信反映猪肉注水问
题的批示精神,牵头组织对肉类生产企业和冷库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向肉里注水的违法行为。另
外,对《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和强制榆定计量器具等也进行了检查。全年共查办案件814件,立案查
处383件,现场处罚431件,端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黑窝点26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2件,查获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总标值5500多万元,为企业、用户和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940万元。
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工作,强化查处力度。在临沂城区内繁华地段设立了6个大型假冒伪劣
商品“举报投诉箱”,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配备了“消费者质量举报投诉车”和“短秤少量投诉
车”,到市辖3区各乡镇和集市巡回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及时予以查处。全年共受理质量、计量
方面的投诉举报案件550多件,件件得到了解决。
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不断强化,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
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1996年市局办理行政案件数量在全省技术监督系统中名列第一,被省政府评为
“全省打假工作先进单位”、“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先进单位”,被市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打假先进单位”等,受到了表彰奖励。
[行政执法与“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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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全
市技术监督工作指导思想,以强化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为突破口,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行
政处罚法》的要求,理顺执法体制,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办案的自我约束机制。
组织对全市产(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在
流通领域,组织进行了节日期间8种商品的检查、定量包装商品检查、压力锅市场检查、低压电器和
电动工具检查和农资市场检查等。根据生产厂家的举报,对临沂市场经销的假冒兰陵系列酒、“二锅
头”酒、“长城”牌机油、江西“黑娃”喷雾器等产品进行了专项查处。在生产领域,主要对无生产
许可证的产品和无准产证的冷冻饮品进行了查处。共查处29家无证生产企业和195家经销无证产品的流
通企业,查处无证产品价值340万元。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人民来信反映猪肉注水问
题的批示精神,牵头组织对肉类生产企业和冷库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向肉里注水的违法行为。另
外,对《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和强制榆定计量器具等也进行了检查。全年共查办案件814件,立案查
处383件,现场处罚431件,端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黑窝点26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2件,查获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总标值5500多万元,为企业、用户和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940万元。
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工作,强化查处力度。在临沂城区内繁华地段设立了6个大型假冒伪劣
商品“举报投诉箱”,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配备了“消费者质量举报投诉车”和“短秤少量投诉
车”,到市辖3区各乡镇和集市巡回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及时予以查处。全年共受理质量、计量
方面的投诉举报案件550多件,件件得到了解决。
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不断强化,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
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1996年市局办理行政案件数量在全省技术监督系统中名列第一,被省政府评为
“全省打假工作先进单位”、“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先进单位”,被市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打假先进单位”等,受到了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