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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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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改革]
按照“从严控制,适当疏导,分清缓急。分散出台”的原则,在确保实现调控目标的情况下,进 一步深化价格改革,适当疏导价格矛盾,适时出台了一些价格改革措施。一是为了增加农民收入,提 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提高了定购粮的收赡价格,小麦(冬花麦,三等) 每50公斤由 54.00元调整为76.00元,粳稻(中等)每50公斤由56.00元调整为78.00元,玉米(中等)每50公斤由41.00 元调整为63.00元。同时相应提高了供应城镇居民口粮的销售价格,即每500克特一面粉1.33元,特 二面粉1.22元,标准面粉1.13元。调整了蚕茧、棉花、黄烟等经济作物价格,其中,桑蚕茧鲜上茧 中准级收购价格每50公斤由现行的574元调整为589元(不含农业特产税,含税价格为640元),标准级皮 辊棉(3级27毫米)收购价格每50公斤700元。二是调整了铁路货运、电力、食盐、纸张、药品、报刊、成 品油、自来水等部分商品价格。其中,居民生活用电由原来每度0.21元调整为0.26元;铁路货运价 格在原来的基础上每吨公里提高0.05元;规格160万青霉素出厂价、批发价调整为0.95元和1.14元, 零售价1.31元;精制500克包装碘盐零售价0.64元。三是调整了邮政资费。国内平信每20克由本埠0. 10元、外埠0.20元调整为不分本外埠一律0.50元,挂号信费由每件0.30元提高到1.00元,其他资费 标准均适当提高。幼儿园、托儿所、学前班的收费标准也作了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