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综述]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1996临沂年鉴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4/article/41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4/article/41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综述]


    1996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
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的总体工作思路。巩固基层,夯实基础,深化改
革,强化管理,较好地实现了领导决策科学化、目标管理系统化、基础建设规范化、工作内容制度化、
运行机制程序化的目标,为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
保障,较好地发挥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年内,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被省委、省人大、
省政府表彰的“二五”普法先进集体有:临沂市司法局、河东区司法局、罗庄区司法局、苍山县司法
局;被省表彰并荣记集体二等功的有:临沂市司法局、兰山区公证处,沂水县马站镇司法所、莒南县
赤嵋律师事务所;被省厅表彰并荣记个人二等功的有:平邑县司法局局长李伟、费县普法办公室主任
孙士权、罗庄区律师事务所主任肖桂存、苍山县向城乡司法助理员宋立志;有11名干警被省委宣传部、
省司法厅、省人事厅命名为“二五”普法先进个人,8名同志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十岗”优秀人员,
两名同志被评为全省“双十佳”,25个单位和33名个人分别荣记集体、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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