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认真做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准备工作]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1996临沂年鉴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4/article/40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4/article/40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认真做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准备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把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作为关系全局的一件大事来抓,集中精力做了大
量准备工作,为在1997年正式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组织学习培训。市院举办了培训班,分5期
对全市检察机关刑检和自侦部门的业务骨干进行培训。采取录音、录像现场重点讲解与讨论相结合的
方式,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各县区院也采取同样方式,组织干警开展了学习,通过学习培训,从领导
到普通干警基本达到了“学懂、弄通、会用”的要求。贯彻实施的信心和勇气普遍增强。二是调整充
实人员,做好组织准备。刑诉法修改后,检察工作的业务量明显加大,尤其是刑检部门,没有足够的
人员作保证,工作无法开展。为切实保证人员到位,全市检察机关从现有人员中,选拔了一批素质较
高的骨干充实到批捕、起诉部门。目前,批捕、起诉部门已增加人员42名,办案力量得到加强。三是
积极尝试,做好实战准备。市院和各县区院与法院配合,普遍进行了庭审试点工作。共成功组织庭审
试点107次。为尽快适应庭审方式的改革,确保出庭质量和出庭效果,锻炼了干部、积累了经验。批
捕部门按照修改后的刑诉法与公安部门配合,进行了批捕环节的试点,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省院给
予肯定,先后有7个地市前来学习取经。自侦部门也按照修改后的刑诉法的规定和要求,选择典型案
件进行了试点, 取得较好的效果。 四是集中力量清理积案,做好轻装上阵的准备。共清理各类积案
889件,其中提起公诉595件,撤案15件,免予起诉198件,移交其他部门处理83件。对一些久拖难决的
案件主动商请公安、法院协同解决,做了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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