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侦查监督中针对公安机关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问题,直接立案侦查7件、12人,纠正了问
题,打击了犯罪,显示了法律监督的威力,有力地促进了严格执法。如临沭县院在审查批捕臧守连、
臧庆通盗窃案,伏庆银、卢丙前奸淫幼女案和刘自坤奸淫幼女案时,发现了3案的其他7名同案犯均构
成犯罪,而公安机关仅作罚款处理,遂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直接立案批捕了7名漏犯,起诉后法院
对7名案犯均作出了有罪判决。二是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件。对明显不公的民事、
行政判决、裁定提请抗诉20件、提出抗诉13件。由市院提出抗诉的2起案件,法院最终做出改判决定,
其中一起重新开庭进行了审理。较好地发挥了民事行政检察在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人民群
众合法权益中的监督作用。三是在监所检察工作中加大办案力度,共办理监管改造场所各类犯罪案件
43件。是1995年的4倍。其中立案侦查监管干警犯罪案件3件,原临沂监狱副监狱长徐恒开、干部于学
进、李文山,分别因受贿、徇私舞弊被查处。办理在押人犯又犯罪案件11件,监外罪犯蘑新犯罪案件
15件。针对监管改造部门及法院在人犯管理、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不严问题,
提出纠正意见460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571次,提出安全建议429条,消除事故隐患156起。市
院驻监狱检察室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五是控申检察重点抓了“两不一免”案件的复查工作,共
立案复查16件,调查后维护原决定6件,改变原决定6件,其中重新起诉1件,较好地发挥了内部监督作
用。另外,还开展了“文明接待室”活动,擦亮窗口,服务群众,接访质量明显提高。沂南县、蒙阴
县检察院控申举报中心被省院评为“文明接待室”。
[执法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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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侦查监督中针对公安机关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问题,直接立案侦查7件、12人,纠正了问
题,打击了犯罪,显示了法律监督的威力,有力地促进了严格执法。如临沭县院在审查批捕臧守连、
臧庆通盗窃案,伏庆银、卢丙前奸淫幼女案和刘自坤奸淫幼女案时,发现了3案的其他7名同案犯均构
成犯罪,而公安机关仅作罚款处理,遂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直接立案批捕了7名漏犯,起诉后法院
对7名案犯均作出了有罪判决。二是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件。对明显不公的民事、
行政判决、裁定提请抗诉20件、提出抗诉13件。由市院提出抗诉的2起案件,法院最终做出改判决定,
其中一起重新开庭进行了审理。较好地发挥了民事行政检察在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人民群
众合法权益中的监督作用。三是在监所检察工作中加大办案力度,共办理监管改造场所各类犯罪案件
43件。是1995年的4倍。其中立案侦查监管干警犯罪案件3件,原临沂监狱副监狱长徐恒开、干部于学
进、李文山,分别因受贿、徇私舞弊被查处。办理在押人犯又犯罪案件11件,监外罪犯蘑新犯罪案件
15件。针对监管改造部门及法院在人犯管理、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不严问题,
提出纠正意见460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571次,提出安全建议429条,消除事故隐患156起。市
院驻监狱检察室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五是控申检察重点抓了“两不一免”案件的复查工作,共
立案复查16件,调查后维护原决定6件,改变原决定6件,其中重新起诉1件,较好地发挥了内部监督作
用。另外,还开展了“文明接待室”活动,擦亮窗口,服务群众,接访质量明显提高。沂南县、蒙阴
县检察院控申举报中心被省院评为“文明接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