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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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29起。其中处理人民来信267件,接待群众来访162起、360人次。
按照反映问题的性质分类:不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判决、裁定、决定的116件,反映执法人员徇私
枉法、不依法办事的98件,控告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的77件,反映基层干部欺压百姓、
帐目不清的60件,反映农民负担问题的47件,反映其他问题的31件。常委会把处理来信来访当作维护
全市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的大事来抓。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人大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机关人员
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条例》和中共临沂市委《关于处理
信访问题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暂行规定》。工作人员做到熟记会用。为了加强信访工作,年内
召开了全市人大第一次信访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人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今后的信访
工作,确立了人大信访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思想。这次会议使大家进一步加深了对人大信
访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做好人大工作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抓好典型信访案件的
督促落实,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对受理的每一件信访案件,都以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
神,认真审查,发现错案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做出公正处理。3月份,郯城县高峰头镇后高西村村委主
任徐广胜来市人大反映,郯城县和市两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村栗园承包纠纷一案中,事实认定不清,
程序有违法现象,判决显失公允。经审查,发现此案确实存在问题。法制委遂致函中级人民法院,要
求对此案重新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派员进行了细致调查,并责成郯城县法院对此案重新审理,并
依法进行了改判。三是抓督促检查,促进人大信访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对照市委信访局关于信访工
作的检查考核标推,市人大常委会年内调整充实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了来访接待制度、
来信登记制度、转办交办制度、重点案件督查制度,从而使人大的整个信访工作做到了规范、科学、
周密、有序,确保了信访案件的及时处理。5月份,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仁山带队,采取百分制
的形式,对各县区人大信访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有力地促进了我市人大信访工作。1996年,市
人大法制工作处被市委授予“全市信访先进单位”称号;沂水县人大常委会被省人大授予“信访先进
集体”称号;沂水、费县、苍山3个县从事信访工作的3名同志被省人大授予“信访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