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结合工作买际,认真组织学习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江泽民、李瑞环等领导同志关于民
族宗教问题的论述,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的理解和把握;参与了市委宣传部举办的乡镇
宣传、统战委员培训班,市公安局 举办的政保科长、派出所长学习会,讲授了宗教理 论、宗教
政策、宗教知识课;编印《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选编》手册1万册,发全市各乡镇、村居及各级党政有
关部门,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二是贯彻作和整个计划生育工作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会议
落实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5月,召开由分管县区长参加的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传达贯彻
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了工作任务。12月,召开各县区民族宗教局长会议,传达贯彻
市委常委会有关机构、队伍建设,实行民委工作制,调整充实市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扶持少数民族
发展资金,民族宗教事务费,成立市级宗教团体等决定。三是深入全面地进行调查研究。一季度根据
民族宗教工作重立了点,对12个县区进行全面调查;3月27日至4月3 日,陪同省人大民族宗教工作调
查组,到兰山、郯 城、费县、沂南、沂水等县区,对部分民族村居和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实地调查和
考察;6月13日至16日,陪同全国人大民族工作考察组,到兰山、苍山、沂水等县区,对少数民族工作
立法,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和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情况进行考察;四季度对郯城、莒南、蒙阴、
平邑、费县、沂水、兰山、罗庄等县区,进行乱建寺庙、滥塑神像的专题调查,共形成调查报告、情
况分析、动态反映14份。四是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市委、市政府《加强领导,落实政策,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 市委组织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牢牢掌握工作领导权》,市委宣传部
《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用社会主义思想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市民族宗教局《努力
做好宗教工作,为我市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等文件和材料,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介
绍,得到较高评价。总结推广了沂水县委、县政府《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努力促进民族宗教工作再
上新台阶》,郯城县委、县政府《掌握政策,依法管理,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平邑县民
族宗教局《送上温暖解贫困,团结进步奔小康》,罗庄区民族宗教局《整瘫治乱,发展经济,促进民
族团结进步》,费县上冶镇党委、政府《认真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积极引导信教群众科学致富》,
沂水县水源坪村党支部《抓精神文明建设,促宗教活动正常化》等典型经验,为各级各部门依法管理
宗教事务,引导信教群众勤劳致富,抓好民族扶贫工作,治理整顿民族村落后班子,发展民族公益业等,
提供了参考和借鉴。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在《组工通讯》(第四十六期)刊登了沂南县《加强教徒聚居
村党的建设取得成效》的经验。省民委主办的《宗教信息》、《民族信息》、《齐鲁宗教》等刊物刊登
有关本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报告、情况、信息等18篇。
[学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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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结合工作买际,认真组织学习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江泽民、李瑞环等领导同志关于民
族宗教问题的论述,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的理解和把握;参与了市委宣传部举办的乡镇
宣传、统战委员培训班,市公安局 举办的政保科长、派出所长学习会,讲授了宗教理 论、宗教
政策、宗教知识课;编印《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选编》手册1万册,发全市各乡镇、村居及各级党政有
关部门,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二是贯彻作和整个计划生育工作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会议
落实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5月,召开由分管县区长参加的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传达贯彻
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了工作任务。12月,召开各县区民族宗教局长会议,传达贯彻
市委常委会有关机构、队伍建设,实行民委工作制,调整充实市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扶持少数民族
发展资金,民族宗教事务费,成立市级宗教团体等决定。三是深入全面地进行调查研究。一季度根据
民族宗教工作重立了点,对12个县区进行全面调查;3月27日至4月3 日,陪同省人大民族宗教工作调
查组,到兰山、郯 城、费县、沂南、沂水等县区,对部分民族村居和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实地调查和
考察;6月13日至16日,陪同全国人大民族工作考察组,到兰山、苍山、沂水等县区,对少数民族工作
立法,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和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情况进行考察;四季度对郯城、莒南、蒙阴、
平邑、费县、沂水、兰山、罗庄等县区,进行乱建寺庙、滥塑神像的专题调查,共形成调查报告、情
况分析、动态反映14份。四是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市委、市政府《加强领导,落实政策,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 市委组织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牢牢掌握工作领导权》,市委宣传部
《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用社会主义思想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市民族宗教局《努力
做好宗教工作,为我市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等文件和材料,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介
绍,得到较高评价。总结推广了沂水县委、县政府《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努力促进民族宗教工作再
上新台阶》,郯城县委、县政府《掌握政策,依法管理,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平邑县民
族宗教局《送上温暖解贫困,团结进步奔小康》,罗庄区民族宗教局《整瘫治乱,发展经济,促进民
族团结进步》,费县上冶镇党委、政府《认真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积极引导信教群众科学致富》,
沂水县水源坪村党支部《抓精神文明建设,促宗教活动正常化》等典型经验,为各级各部门依法管理
宗教事务,引导信教群众勤劳致富,抓好民族扶贫工作,治理整顿民族村落后班子,发展民族公益业等,
提供了参考和借鉴。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在《组工通讯》(第四十六期)刊登了沂南县《加强教徒聚居
村党的建设取得成效》的经验。省民委主办的《宗教信息》、《民族信息》、《齐鲁宗教》等刊物刊登
有关本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报告、情况、信息等1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