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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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是一项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的系统工程,该项工作自1995年在全
市开始试点,1996年又取得了很大进展。
作出在我市国家机关中实行执法责任制的决定。1月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所作的关于对实行执法责任制决定(草案)的说明,委员们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审议,
作出了《关于在我市国家机关中实行执法责任制的决定》。《决定》对实行执法责任制的主体、执法
的内容、基本要求、监督检查以及有关方面的工作配合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要求各县区采取相应措施,
保证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步调,统一行动。
筹备召开全市执法责任制动员大会。由于执法责任制工作涉及面非常大(仅市直就涉及74个部门),
所以搞好思想发动,提高思想认识极为必要。动员大会自上年底着手准备,本年11月份召开。会议由
市委副书记、市长乔延春主持,市委书记张守业作总结讲话,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祥栋
就开展执法责任制工作作了动员和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登善宣读了市委《关于批准的通知》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我市国家机
关中实行执法责任制的决定》;张怀三、张洪涛、刘广伦分别代表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
人民检察院,就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实施好执法责任制问题讲了话。会议要求,对执法责任
制工作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人大常委会要切实组织好,并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政府、“两院”
作为执法主体,要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社会各界要紧密配合,大力支持这项工作的开展。
抓好试点单位工作,总结推广面上经验。在抓好对各县区实行执法责任制情况调查、分类指导的
同时,在市直确定了市人民检察院、市工商局等10个部门作为试点单位先期开展工作。年初,派员到
试点单位进行动员和部署,5月份,组织到各试点单位进行座谈讨论,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帮助总结
经验。对面上的工作,通过《执法责任制工作简报》及时进行交流和指导。年内共编印简报6期,登
载经验文章8篇,理论文章2篇,有效地推动了面上的工作。
另外,在《临沂市国家机关执法责任制适用法律法规目录》已汇编法律法规523件的基础上,年
底又汇编了199 6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颁布的法律法规44件。这样,法律法规总数达到56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