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市和“三五”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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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是“三五”普法教育的第一年,也是临沂市依法治市五年规划的第一年。大力推进社会主
义法制建设,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因此,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推行依法治市和“三五”普
法当作大事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审议通过了《临沂市依法治市五年规划》。年初,法制委员会就着手对《临沂市依法治市五
年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方案、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初审,并提出了初审意见。在市
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委员们认真审议了规划草案及有关说明,并提出许多修改意见,使
规划更加科学、完善。6月29日,常委会通过了《临沂市依法治市五年规划》,从而使本市的依法治
市工作有了法律依据。临沂市依法治市五年规划的目标是:从1996年至2000年的5年间,通过深入开
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增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自觉做到依法办事;进一步
加强本市地方性规章制度建设,在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基本实现有法可依、有章
可循,各项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重视思想道德方面的建设,努力形成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从
而全面提高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平,保障和促进全市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
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其主要任务是:继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加快全市规范性文件的制订、修定、
配套工作;进一步强化司法和行政执法;大力推行依法治理;努力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具体实施
步骤分3个阶段:1996年为标准制定完善阶段。从1997年到1999年的3年为组织实施阶段。2000年为巩
固提高和检查验收阶段。
二是参与了对“三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工作。在总结前两个五年普法教育的基础上,市十四届人
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讨论了全市“三五”普法教育问题,形成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三个
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通过了《临沂市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与前
两个规划相比,“三五”普法规划把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作为教育对象,并且把各级领导干部
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作为重点。“三五”
普法规划分3个阶段实施:1996年为准备阶段。自1997年到1999年为普及学习内容的实施阶段。2000
年为考核验收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