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制委、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老龄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山东省保护老年
人合法权益若干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市人大法制委、中级法院、司法局、老龄委多次召开
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了检查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按照省、市的要求,各县区都进行
了自查。全市共抽调905人,组成了198个检查组,检查了87个乡镇,589个村(街),7804户,共听取汇报
1008次,召开座谈会953次,走访群众24177人次,发放问卷93163份。印发宣传材料301563份,举办《规
定》学习班1076期,成立宣讲组1013个,有91951人(次)参加了培训。在认真组织自查的基础上,市人大
法制委、老龄委、法院、司法局又抽调了14人,分成2个组,对兰山区、莒南县的6个乡镇20个村进行
了抽查。召开座谈会28次,走访各级领导干部94人、居民1000户,填写问卷1058份。从检查情况看,全
市各级都能够切实采取措施,积极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扎扎实实地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使
全市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有明显改善。据统计,全市农村有424701户家庭签订了《家庭赡养协议书》,
占应签户的66.7%。全市农村老年人居住较好的占48.4%,穿着较好的占41.8%,99.94%以上基
本生活有保障,86.6%的有病后能得到及时治疗,85.9%的日常用品能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
[检查省“规定”执行情况,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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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法制委、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老龄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山东省保护老年
人合法权益若干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市人大法制委、中级法院、司法局、老龄委多次召开
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了检查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按照省、市的要求,各县区都进行
了自查。全市共抽调905人,组成了198个检查组,检查了87个乡镇,589个村(街),7804户,共听取汇报
1008次,召开座谈会953次,走访群众24177人次,发放问卷93163份。印发宣传材料301563份,举办《规
定》学习班1076期,成立宣讲组1013个,有91951人(次)参加了培训。在认真组织自查的基础上,市人大
法制委、老龄委、法院、司法局又抽调了14人,分成2个组,对兰山区、莒南县的6个乡镇20个村进行
了抽查。召开座谈会28次,走访各级领导干部94人、居民1000户,填写问卷1058份。从检查情况看,全
市各级都能够切实采取措施,积极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扎扎实实地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使
全市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有明显改善。据统计,全市农村有424701户家庭签订了《家庭赡养协议书》,
占应签户的66.7%。全市农村老年人居住较好的占48.4%,穿着较好的占41.8%,99.94%以上基
本生活有保障,86.6%的有病后能得到及时治疗,85.9%的日常用品能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