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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执法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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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执法和监督检查]
1996年,修改后的《档案法》和《山东省档案条例》颁布实施,为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开展提供 了法律依据。全市档案部门抓住这一契机,坚持依法治档的方针,采取多种途径和措施加大宣传与执 法力度,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档案事业创造了良好的法律氛围。一是加强了法制宣传教 育。市和各县区均制定了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依法治理方案,利用报刊、电视、职工教育、制作 宣传栏、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市里通过发表市长署名文章、组织新闻专访、印发宣传 材料、筹办“兰陵杯”档案法规知识竞赛、张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加大了宣传力度,使社会各方面明 确档案执法的责任和义务,为依法治档奠定了思想和社会基础。二是依法建制,依法管档。各部门、 各单位依法制定、 修改、 完善了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一些单位依据《条例》,制定了“三纳入”、 “四参加”等档案前期控制制度措施,将档案工作制度纳入总体法规制度建设,并实施考核奖惩,使 法规建设落到实处。三是强化档案执法监督检查。莒南县由县人大组织,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司法局、档案局等负责同志参加的档案执法大检查,对乡镇、村和90多个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 了重点检查。费县由县委、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各大口负责人及乡镇秘书,分别对县直单位和各乡镇档 案执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平邑、苍山等县档案局对升级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了抽查。四是落实了 档案执法责任制。按照各级人大的统一部署,市、县(区)档案局均落实了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 了档案行政执法主体。苍山、沂南等县与各单位签订了档案执法责任书后,又开展了责任书的检查、 落实、考核工作,保证了执法责任层层落实。为强化行政执法组织建设,县区档案局多数明确了执法 机构、编制和人员,兰山区档案局还专设了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