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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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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志明
吴志明(1912.101996.10.26) 曾用名吴青、吴明。原华东野战军第7纵队作战处处长。湖南 省浏阳县浏阳河村人。男。汉族。出身革命家庭。父亲是红军干部,1931年7月在第三次反“围剿” 作战中壮烈牺牲,母亲于1934年被国民党杀害。吴志明于1931年4月参加革命,至1935年6月,先后任 浏阳工农义勇队队员,红4军警卫连战士,红色警卫团战士,红军总部警卫团战士、班长、排长、参 谋。在第一至第五次反“围剿”中,忠于职守,作战勇敢,出色地完成了各项警卫和战斗任务。1934 年10月随中央红军参加长征。193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底至1937年4月被选送到红军大学学 习。抗日战争爆发后,先后任八路军第115师参谋,新四军7师特务连连长、通信科科长,巢湖支队副 参谋长。期间,随部队挺进至华中地区,开辟了华中抗日根据地。在与日伪军的作战中,不怕牺牲, 英勇杀敌,并多次深入敌后侦察敌情,为部队打击敌人提供了许多重要情报。1946年1月至1947年5月, 先后任新四军第2师滕县兵站站长、华东野战军第7纵队作战处处长。先后参加了津浦路战役、莱芜战 役、孟良崮战役等多次战役战斗,特别在孟良崮战役中,他不怕牺牲,亲临前线,带领指战员奋勇杀 敌,出色地完成了战斗任务。战斗中吴志明同志身负重伤,双目失明,被组织安排到菖南县严家乔旺 村休养,后被评定为一等革命残废军人。1978年8月离休。1983年6月,经山东省委组织部批准,提为 厅局级待遇。同年,从菖南县迁至临沂干休所居住。 吴志明同志在长期的革命生涯中,始终保持了崇高的革命理想和信念,对党、对人民、对无产阶 级革命事业无限忠诚。在革命战争年代,他不怕牺牲、英勇作战,先后荣立大功2次、二等功2次、三 等功1次。在休养期间。虽双目失明、行动不便,仍关注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为临沂的经济 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支持。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还一再叮嘱亲属,后事从简, 不要给组织上添麻烦,并向党组织交了1000元党费,表现了一名老红军、老共产党员的坚强党性和高 尚品质。 1996年10月26日,吴志明同志在临沂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