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是全国108个承担“八五全国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县”项目的县份之一。自1991年以来,由于县、
乡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县人民的艰苦努力,累计投资4.62亿元,投工2107万个,终于在1995年底
圆满完成了24个项目的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了国家验收。该项目共实现新增纯收入3.28亿元,预计
寿命期内总收入可达17.4亿元。形成年节约煤、油、电、生物质等折合6.27万吨标准煤的能力。年
开发电力、沼气、薪柴、太阳能等能源25.71万吨标准煤,节约水资源8000万立方米。万元国民生产
总值能耗由1990年的1.88吨标准煤下降到1.61吨。工业生产年节能率6%,农业生产年节能率4.6%,
农村生活年节能率6.1%。全县水土流失面积由1990年的763.5平方公里下降到542.08平方公里。林
木覆盖率由1990年的21.3%提高到33%。在能源、生态、经济、社会诸方面均取得良好效益,有力地
促进了全县的经济建设。
1996年5月,费县应邀派代表出席了“全国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县”工作会议,被国家计委、农业
部等八部委授予“全国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先进县”称号。5月22日,费县代表和全国其他代表一起受
到李鹏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农村能源办公室)
[农村能源综合建设成就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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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是全国108个承担“八五全国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县”项目的县份之一。自1991年以来,由于县、
乡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县人民的艰苦努力,累计投资4.62亿元,投工2107万个,终于在1995年底
圆满完成了24个项目的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了国家验收。该项目共实现新增纯收入3.28亿元,预计
寿命期内总收入可达17.4亿元。形成年节约煤、油、电、生物质等折合6.27万吨标准煤的能力。年
开发电力、沼气、薪柴、太阳能等能源25.71万吨标准煤,节约水资源8000万立方米。万元国民生产
总值能耗由1990年的1.88吨标准煤下降到1.61吨。工业生产年节能率6%,农业生产年节能率4.6%,
农村生活年节能率6.1%。全县水土流失面积由1990年的763.5平方公里下降到542.08平方公里。林
木覆盖率由1990年的21.3%提高到33%。在能源、生态、经济、社会诸方面均取得良好效益,有力地
促进了全县的经济建设。
1996年5月,费县应邀派代表出席了“全国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县”工作会议,被国家计委、农业
部等八部委授予“全国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先进县”称号。5月22日,费县代表和全国其他代表一起受
到李鹏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农村能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