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制度,进一步强化金融业务运作管理。3月份在平邑县召开全市金融监管工作会议,制订并
讨论通过了《临沂市金融机构异地存贷款备案制度试行办法》、《大额现金提取备案制度与审批管理
办法》、《临沂市现金系统化监管方案》等包括金融机构管理、利率现金管理、非现场监管、金融机
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等内容在内的14项管理制度。各县区行依据实际也相应制订了一些新的
规章制度,达到了防范风险和引导资金流向的目的。
注重实效,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加强现金管理,搞好现金管理检查。先后开展现金管理检查20余
次,检查各类单位和机构42家,涉及金额13亿元,查处违纪机构9家,分别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进行了处理;在临沂3区498处营业机构开办银行本票业务,日均业务四百余笔,二干余万元,同城间
的大额现金交易基本消失,现金运行呈现规范、有序的流通特征。二是加强稽核监督检查,把对内控
制度检查作为稽核工作的重点,将稽核渗透到金融机构内部。全市共开展稽核活动47项(次),为帮助
金融机构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加强利率监管。一季度,针对辖内部
分金融机构搞储蓄不正当竞争问题,狠抓对国家利率政策的执行和利率管理工作。分行领导亲自到基
层了解情况,召开会议,制订落实稳定金融秩序的措施;分管行长于7月末8月初到临沭、郯城、苍山
三县,召集金融机构负责人与江苏临界周边地区的储蓄网点负责人座谈,强调金融政策的严肃性,并
与这些机构的负责人共同签订了《维护金融秩序责任状》,各金融机构负责人又同下属的储蓄所、营
业所主任签订了“责任状”,使全年的利率监管工作始终处于人民银行的重点监管之下,违规违纪现
象明显减少。
以服务促管理。1997年国家重新修订了《外汇管理条例》,清理和修订了一批外汇管理规定,实
施新的进口付汇核销管理制度,推行了直接投资统计申报等4个国家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市人民银行
对外管人员和外汇指定银行外汇从业人员进行了5次培训。并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公告,召开座谈会
等形式,宣传外汇法律法规,保证外汇管理措施的顺利实施和外汇市场的稳定。年内全市结售汇总额
18627万美元,同比增长81.9%。自营出口创汇1.2亿美元,同比增长20%,汇率基本稳定在8.29元
人民币兑换1美元。
抓好社会办金融的监管和储蓄、保险代办业务的清理整顿工作。对社会办金融问题,于4月份对
辖内农村合作基金会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摸清了全市250家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经营情况,按照一家
一策的作法对每家基金会依据其实际情况提出了纠改对策,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分行形成汇总报告
后向市府做了专题汇报。蒙阴、郯城人行查处了电影发行部门以售票的形式变相发彩票、搞有奖销售
的违规行为。临沭查处一起村民非法吸收存款案。5月份,市行起草了《关于严禁非法设立金融机构、
非法经营金融业务,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通知》,市政府以临政发[1997]102号文下发各县区人
民政府。 针对近年来乱设乱聘代办员的现象,采取综合措施,积极稳妥清理代办机构、人员17429处
(人),占代办网点(人员)总数的46%。对保险市场的整顿工作,通过检查,共撤销不合格的保险代理机
构两家,清退无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代理人13名。从严查处了中保财产保险公司临沂兰山区支公司
联合该区公路局,强行开办机动车辆货物运输保险的错误作法。
坚决遏制大案要案的发生。建立了“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邀请公安部门参加,
定期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完善了大案要案报告制度,做到了有案必报、有案必查;加强对金融机构
承兑汇票、大额存单、贴现、担保等多发案件业务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行金融固定目标报警联网系统,
1720个营业网点安装110报警设备,实地演练获得成功,全市金融机构110报警联网工作走在了全省、
全国的前列。
[金融监管]
视图
健全制度,进一步强化金融业务运作管理。3月份在平邑县召开全市金融监管工作会议,制订并
讨论通过了《临沂市金融机构异地存贷款备案制度试行办法》、《大额现金提取备案制度与审批管理
办法》、《临沂市现金系统化监管方案》等包括金融机构管理、利率现金管理、非现场监管、金融机
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等内容在内的14项管理制度。各县区行依据实际也相应制订了一些新的
规章制度,达到了防范风险和引导资金流向的目的。
注重实效,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加强现金管理,搞好现金管理检查。先后开展现金管理检查20余
次,检查各类单位和机构42家,涉及金额13亿元,查处违纪机构9家,分别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进行了处理;在临沂3区498处营业机构开办银行本票业务,日均业务四百余笔,二干余万元,同城间
的大额现金交易基本消失,现金运行呈现规范、有序的流通特征。二是加强稽核监督检查,把对内控
制度检查作为稽核工作的重点,将稽核渗透到金融机构内部。全市共开展稽核活动47项(次),为帮助
金融机构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加强利率监管。一季度,针对辖内部
分金融机构搞储蓄不正当竞争问题,狠抓对国家利率政策的执行和利率管理工作。分行领导亲自到基
层了解情况,召开会议,制订落实稳定金融秩序的措施;分管行长于7月末8月初到临沭、郯城、苍山
三县,召集金融机构负责人与江苏临界周边地区的储蓄网点负责人座谈,强调金融政策的严肃性,并
与这些机构的负责人共同签订了《维护金融秩序责任状》,各金融机构负责人又同下属的储蓄所、营
业所主任签订了“责任状”,使全年的利率监管工作始终处于人民银行的重点监管之下,违规违纪现
象明显减少。
以服务促管理。1997年国家重新修订了《外汇管理条例》,清理和修订了一批外汇管理规定,实
施新的进口付汇核销管理制度,推行了直接投资统计申报等4个国家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市人民银行
对外管人员和外汇指定银行外汇从业人员进行了5次培训。并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公告,召开座谈会
等形式,宣传外汇法律法规,保证外汇管理措施的顺利实施和外汇市场的稳定。年内全市结售汇总额
18627万美元,同比增长81.9%。自营出口创汇1.2亿美元,同比增长20%,汇率基本稳定在8.29元
人民币兑换1美元。
抓好社会办金融的监管和储蓄、保险代办业务的清理整顿工作。对社会办金融问题,于4月份对
辖内农村合作基金会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摸清了全市250家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经营情况,按照一家
一策的作法对每家基金会依据其实际情况提出了纠改对策,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分行形成汇总报告
后向市府做了专题汇报。蒙阴、郯城人行查处了电影发行部门以售票的形式变相发彩票、搞有奖销售
的违规行为。临沭查处一起村民非法吸收存款案。5月份,市行起草了《关于严禁非法设立金融机构、
非法经营金融业务,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通知》,市政府以临政发[1997]102号文下发各县区人
民政府。 针对近年来乱设乱聘代办员的现象,采取综合措施,积极稳妥清理代办机构、人员17429处
(人),占代办网点(人员)总数的46%。对保险市场的整顿工作,通过检查,共撤销不合格的保险代理机
构两家,清退无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代理人13名。从严查处了中保财产保险公司临沂兰山区支公司
联合该区公路局,强行开办机动车辆货物运输保险的错误作法。
坚决遏制大案要案的发生。建立了“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邀请公安部门参加,
定期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完善了大案要案报告制度,做到了有案必报、有案必查;加强对金融机构
承兑汇票、大额存单、贴现、担保等多发案件业务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行金融固定目标报警联网系统,
1720个营业网点安装110报警设备,实地演练获得成功,全市金融机构110报警联网工作走在了全省、
全国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