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两个《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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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列
为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专题培训、辅导讲座、组织测试等形式,引
导干部进行深入系统地学习。专门印发了《党的工作条例选编》;与人大联合举办了六十余人参加的
“两法”、“两条例”培训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了对《条例》的宣传力
度; 在县以上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中积极开展了学《条例》 、用《条例》活动,要求他们深刻领会
《条例》的精神实质,自觉按《条例》规定办事。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贯彻执行《条例》的一系列具体
制度。实行了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改进了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办法,不断完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
民主推荐领导干部的方法,加强了对选拔任用于部工作的监督,把好选人用人关。指导各级党委班子
健全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推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三是把贯彻执行
《条例》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内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各县区贯彻执行《党政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抽查了部分市
直单位;对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情况进行了普查和重点抽查,针对发
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各级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