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渔政管理]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1997临沂年鉴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3/article/51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3/article/51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渔政管理]
一是加大了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渔业法》、《山东省渔业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公安 部《关于严禁炸鱼、毒鱼及非法电捕作业的通告》等进行了重点宣传。二是市、县区两级进一步完善 了适宜当地渔业发展的管理规定。市水产局与市工商局联合下发了《临沂市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 这些地方性渔业法规的建立和执行,对保护渔业资源,规范水产品市场,维护渔业生产者和经营者权 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对全市的实习渔政员进行了培训考试,252名渔政检查员参加了全省组织的 “中国渔政检查员执法资格考试”,使渔政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普遍得到提高。四是及时 查处破坏渔业发展的案件,全年共查处炸鱼、毒鱼及非法电捕作业等违法案件556起、68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