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农业建设用地大清查为突破口,土地执法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中央11号文件和省委9号文
件下发后,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鲁发[1997]9号文件大力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
《关于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紧急通知》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非农业建设用地进行清查的
通知》。全市自5月份开始,对1991年以来的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进行了清查。经5个多月的工作,共
清查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320843宗,面积21874.5公顷,其中耕地15909.9公顷。经各级政府批准用
地241427宗,面积12310.5公顷,其中批准使用耕地8008.6公顷。通过彻底清查,共查处各类违法占
地63956宗,面积9464公顷,其中耕地7901公顷。出让土地使用权12706宗,出让面积1122.5公顷,其
中耕地720.6公顷;改变批准用途的145宗,面积38.7公顷;闲置土地148宗,面积55.9公顷;撂荒
土地14公顷。到年底,全市共处理违法占地45808宗,面积5962公顷,依法补办手续13715宗,拆除非
法建筑33708平方米,罚款506.9万元。
针对近年来土地信访案件不断上升的趋势,全市各级土地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土地信访工作,及时
处理信访案件,努力控制越级、集体上访和去省、进京上访。市、县、区土地管理部门均建立了局长
接访日、阅批人民来信、领导包案及定期研究信访等工作制度,并下发了《关于土地信访实行逐级上
访的通知》。全年共收到人民来信305件,接待来访464起,其中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负责人批阅信件98
件,接访167起。依法查处218起,结案率98.5%。上级要结果的信访案件35起,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
结案,并上报结果,结案率达100%。发生行政诉讼案件33件,土地部门胜诉32件,胜诉率达97%。
[土地执法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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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农业建设用地大清查为突破口,土地执法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中央11号文件和省委9号文
件下发后,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鲁发[1997]9号文件大力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
《关于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紧急通知》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非农业建设用地进行清查的
通知》。全市自5月份开始,对1991年以来的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进行了清查。经5个多月的工作,共
清查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320843宗,面积21874.5公顷,其中耕地15909.9公顷。经各级政府批准用
地241427宗,面积12310.5公顷,其中批准使用耕地8008.6公顷。通过彻底清查,共查处各类违法占
地63956宗,面积9464公顷,其中耕地7901公顷。出让土地使用权12706宗,出让面积1122.5公顷,其
中耕地720.6公顷;改变批准用途的145宗,面积38.7公顷;闲置土地148宗,面积55.9公顷;撂荒
土地14公顷。到年底,全市共处理违法占地45808宗,面积5962公顷,依法补办手续13715宗,拆除非
法建筑33708平方米,罚款506.9万元。
针对近年来土地信访案件不断上升的趋势,全市各级土地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土地信访工作,及时
处理信访案件,努力控制越级、集体上访和去省、进京上访。市、县、区土地管理部门均建立了局长
接访日、阅批人民来信、领导包案及定期研究信访等工作制度,并下发了《关于土地信访实行逐级上
访的通知》。全年共收到人民来信305件,接待来访464起,其中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负责人批阅信件98
件,接访167起。依法查处218起,结案率98.5%。上级要结果的信访案件35起,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
结案,并上报结果,结案率达100%。发生行政诉讼案件33件,土地部门胜诉32件,胜诉率达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