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贯彻落实鲁办发(1996]14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两办转发的市三部一局《关于加强农村信教
群众思想教育和宗教活动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做好农村宗教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管理网络,实现
了宗教管理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重点整治了宗教活动秩序,先后取缔了各种非法聚会点53处,
对120个活动不正常的场所进行了治理整顿,限制了非法宗教活动的蔓延,维护了社会稳定。与有关
部门配合,推广科学种田、养殖,形成了学科学、讲科学的风气。加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发
挥了战斗堡垒的作用。二是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年检。用两个半月时间,对528处宗教活动场所进
行年度检查,其中,年检合格的509处,因人员锐减而自然消亡的19处。2月份,国务院宗教局举行了
全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工作表彰大会,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被授于“全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工作先
进集体”称号,平邑县民族宗教局长公彦海被授于“全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三
是对乱建庙宇、滥塑神像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市民宗局从各科室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对8个重点
县区“乱建寺庙、滥塑神像”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和现场勘察,并一一拍照。经查,全市已建成的寺庙
21处,露天佛像370尊,总建筑面积3021平方米,耗资200余万元。这些寺庙、神像有的是历史上遗留
的,有的是恢复重建的,有的是新建的,有的是外地僧人乱建的。调查情况上报后,按照市委、市政
府两办“进行坚决稳妥地治理”的指示,进行了清理、整顿。对8处乱建庙宇予以封闭;2处在旅游场
所内的予以保留,不准设功德箱;1处非法宗教场所予以拆除;其余的10处分别拆除、封闭或改作他
用。四是配合公安部门打击邪教组织。自3月份以来,对全市11个县区邪教组织“全范围教会”等进
行了专项打击。依法取缔邪教组织活动点34处,对参与该组织聚会活动的1000余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对其中的77人进行了传唤。五是宗教房产政策得到落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了天主教、基
督教3处房产遗留问题。其中,王庄乡天主教堂、圣母山的圣母堂及附属的30问房屋,产权划归王庄
教会所有;在县城规划区内征地2庙,作为教会建基督教堂和县宗教团体的办公场所,征地款由县财
政解决。六是开展了宗教界群众创建精神文明活动。全市12个县区先后召开动员会、报告会、现场会
50多场次。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引导宗教界人士坚持自尊、自信、自强的民族精神,自觉维护民
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教育宗教界人士树立艰苦创业精神,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把“三五”普
法教育与创建活动相结合,增强了宗教界人士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年内全市共评选出宗教界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个人120名,模范宗教活动场所60个。组织市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
教信教群众参加了“山东省宗教界迎香港回归书画展”,共送展作品29件。市民宗局获组织一等奖,
马新罡(伊斯兰教)、商运桐(天主教)获优秀作品二等奖,文永泉(伊斯兰教)获优秀作品三等奖。七是成
立了1临沂市天主教爱国会。1997年1月22 日,临沂市天主教爱国会正式成立。市直有关人员和来自10
个县区40多个村庄的代表,共59人(其中神父2人,修女5人)参加了会议。选出了24名委员,13名常务
委员。刘家骥任主任,房兴耀、井文秀、袁奇邦任副主任。此外,根据各县区的推荐,市民族宗教局
同意申报5名神学生圣职:马士龙为教师(副牧师),张传祝、孟祥金、孙钦玉、刘宗廷为长老。八是加
强了对天主教“圣母月”朝圣活动的管理。市民宗局专门下发了文件,提出了要求。沂水县民宗局与
县公安局配合,抽调人员到现场组织安全保卫工作。圣母月一千多名朝圣群众安全朝圣,秩序正常。
(丁富强 沙 益 薇刘明)
审稿:周锡峰
[宗教工作取得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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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贯彻落实鲁办发(1996]14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两办转发的市三部一局《关于加强农村信教
群众思想教育和宗教活动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做好农村宗教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管理网络,实现
了宗教管理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重点整治了宗教活动秩序,先后取缔了各种非法聚会点53处,
对120个活动不正常的场所进行了治理整顿,限制了非法宗教活动的蔓延,维护了社会稳定。与有关
部门配合,推广科学种田、养殖,形成了学科学、讲科学的风气。加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发
挥了战斗堡垒的作用。二是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年检。用两个半月时间,对528处宗教活动场所进
行年度检查,其中,年检合格的509处,因人员锐减而自然消亡的19处。2月份,国务院宗教局举行了
全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工作表彰大会,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被授于“全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工作先
进集体”称号,平邑县民族宗教局长公彦海被授于“全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三
是对乱建庙宇、滥塑神像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市民宗局从各科室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对8个重点
县区“乱建寺庙、滥塑神像”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和现场勘察,并一一拍照。经查,全市已建成的寺庙
21处,露天佛像370尊,总建筑面积3021平方米,耗资200余万元。这些寺庙、神像有的是历史上遗留
的,有的是恢复重建的,有的是新建的,有的是外地僧人乱建的。调查情况上报后,按照市委、市政
府两办“进行坚决稳妥地治理”的指示,进行了清理、整顿。对8处乱建庙宇予以封闭;2处在旅游场
所内的予以保留,不准设功德箱;1处非法宗教场所予以拆除;其余的10处分别拆除、封闭或改作他
用。四是配合公安部门打击邪教组织。自3月份以来,对全市11个县区邪教组织“全范围教会”等进
行了专项打击。依法取缔邪教组织活动点34处,对参与该组织聚会活动的1000余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对其中的77人进行了传唤。五是宗教房产政策得到落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了天主教、基
督教3处房产遗留问题。其中,王庄乡天主教堂、圣母山的圣母堂及附属的30问房屋,产权划归王庄
教会所有;在县城规划区内征地2庙,作为教会建基督教堂和县宗教团体的办公场所,征地款由县财
政解决。六是开展了宗教界群众创建精神文明活动。全市12个县区先后召开动员会、报告会、现场会
50多场次。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引导宗教界人士坚持自尊、自信、自强的民族精神,自觉维护民
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教育宗教界人士树立艰苦创业精神,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把“三五”普
法教育与创建活动相结合,增强了宗教界人士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年内全市共评选出宗教界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个人120名,模范宗教活动场所60个。组织市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
教信教群众参加了“山东省宗教界迎香港回归书画展”,共送展作品29件。市民宗局获组织一等奖,
马新罡(伊斯兰教)、商运桐(天主教)获优秀作品二等奖,文永泉(伊斯兰教)获优秀作品三等奖。七是成
立了1临沂市天主教爱国会。1997年1月22 日,临沂市天主教爱国会正式成立。市直有关人员和来自10
个县区40多个村庄的代表,共59人(其中神父2人,修女5人)参加了会议。选出了24名委员,13名常务
委员。刘家骥任主任,房兴耀、井文秀、袁奇邦任副主任。此外,根据各县区的推荐,市民族宗教局
同意申报5名神学生圣职:马士龙为教师(副牧师),张传祝、孟祥金、孙钦玉、刘宗廷为长老。八是加
强了对天主教“圣母月”朝圣活动的管理。市民宗局专门下发了文件,提出了要求。沂水县民宗局与
县公安局配合,抽调人员到现场组织安全保卫工作。圣母月一千多名朝圣群众安全朝圣,秩序正常。
(丁富强 沙 益 薇刘明)
审稿:周锡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