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计划生育法制管理]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1997临沂年鉴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3/article/28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3/article/28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计划生育法制管理]


    围绕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市计生委发出通知,集中开展了宣传活动。根
据新《条例》,从我市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出发,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
的决定》,明确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同时,各级严格执行了国家计生委制定的“七个不
准”的规定,依法行政,坚决制止计划生育乱收费、滥罚款,取消了增加农民负担的不合理收费项目,
提高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水平。为适应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形势,各级计生委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业
务培训1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专职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服务能力。加强
了计划生育信访工作,落实信访目标责任制,提高了信访工作水平。1997年市计生委被市委、市政府
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获省计生委二等奖。
                                                                          (刘彦  赵晓晖)
                                                                           审稿:张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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