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市人大常委会为便于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了工作机构,对部分领导成员进行了调整。
在工作机构中,办公室设立了秘书科、人事老干科、行政科、信访科和车队;新设立了研究室,下设
理论宣传科和调查研究科;人事代表工作室下设代表联络科和选举任免科;各专门委员会也设立了办
事机构,原有的工作处仍保留,每个工作处下设一个科。调整充实了部分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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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市人大常委会为便于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了工作机构,对部分领导成员进行了调整。
在工作机构中,办公室设立了秘书科、人事老干科、行政科、信访科和车队;新设立了研究室,下设
理论宣传科和调查研究科;人事代表工作室下设代表联络科和选举任免科;各专门委员会也设立了办
事机构,原有的工作处仍保留,每个工作处下设一个科。调整充实了部分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