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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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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头镇]
沂南县辖镇。位于县境东北部。辖28个行政村,共2.8万人。镇政府驻地后湖头距县城18公里。 东中部为丘陵区,西部为平原。莒(县)界(湖)公路横穿东西。总面积4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876公 顷,林地面积533公顷。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地瓜、水稻为主,粮食总产量1.04万吨。蔬菜、林 果、烤烟面积200公顷,总收入1200万元。矿产有萤石、红色页岩石等。有四级企业290家,支柱产业 为玛钢、建材。全年完成工农业总产值1.76亿元,其中农业产值0.63亿元,四级企业产值1.13亿 元, 实现利税140万元。 财政总收入25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950元。有中学1所,在校生1400人, 1997年有216名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升学率达60%以上,在全县评估中名列第一。小学35所,在校生 2200人。实现了九年制义务教育。设医院1处,村级卫生室26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5人。计划生育 率99.71%,人口自然增长率6.14‰。 (张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