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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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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峰头镇]
郯城县辖镇。在县境南部,镇政府驻地店子村距县城9公里。辖48个行政村,共45577人。面积70 平方公里,耕地3261公顷,林地面积1000公顷。东部为马陵山区,其余为平原,沭河纵贯南北。205国 道和310国道在镇驻地交汇。矿产主要有红石、黄沙;农作物以小麦、水稻、玉米、花生为主,粮食 总产3万吨。葡萄是全镇的支柱产业,境内有优质葡萄繁育基地,种植专业户3500户,年产葡萄1万吨 以上。有个体私营企业1200家,龙头企业有东方挂毯有限公司、郯城县第四建筑公司和绿发食品有限 公司等。畜牧业以养猪、鸡、羊为主,大地养殖场为全市最大的种猪繁育场,特种养殖有养鹿和甲鱼。 1997年完成工农业总产值4.57亿元,其中农业产值1.7亿元,工业产值2.87亿元,利税1112万元。 财政收入61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261元。有中学2所,在校生2288人,小学16所,在校生6700人。 年内考取中专64人,重点高中159人,名列全县第一。镇一中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学校”。 有镇、 村、户科技服务网点168个。设医院1处,乡村卫生室7处,共有病床68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12人。计划生育率100%,人口自然增长率2.1‰。 (王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