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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水利设施产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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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水利设施产权改革]
县委、县政府推广大田庄乡户办、联户办小型水利工程,在纯山区实现水利化的经验,大力推行 水利设施产权改革,制定了《关于改革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使用制度的意见》,确立了县乡抓大、 村户抓小、多渠道投入的办水指导思想。明确规定,对原有小型水利设施,实行公开拍卖,经营期不 低于50年,允许继承和转让。对大中型水库的干支渠实行股份合作制,毛、斗渠拍卖到户。大中型水 库的水源实行水库管理单位、 支渠管理单位和用水户三级批发管理。 至年底,全县原村集体兴建的 4270处水利设施已有3843处被拍卖。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的改革,收到了明显成效。首先调动了群 众对农水建设的积极性,农民真正成为投入的主体。全县以户办、联户办的形式,投资2500多万元, 新发展水利设施2312处,使1460多公顷山岭地有了“当家水”;其次,水利设施得到良好管理,水利 用率提高,水费下降;三是盘活了集体资产,走出了一条建设、拍卖、再建设滚动发展的路子;四是 减轻了农民负担,仅工程维修费一项,每年即可节省700多万元;五是解放了干部群众的思想,促进 了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该项改革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都作了专题报道,全国有二 百多批、五千余人前往参观考察。 (李传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