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莒南县荣获“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称号]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1997临沂年鉴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3/article/102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3/article/102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莒南县荣获“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称号]
近年来,莒南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强化领导责任,严格目标管理为突破口,加大工作力度, 取得了优异成绩。一是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建立政法综治专线,健全乡镇、管理区、村和村治安责任 片“四级综治组织网络”,加强了农村治保、调解、普法、巡逻‘、帮教“五位一体”的队伍建设, 全县农村5支队伍共有18460人。二是加强目标管理体系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各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综治第一责任人;制定《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和《建 立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通报制度》,并严格兑现。三是建立各部门联席会议、联系汇报和情况通报 等制度。四是加强综治“双基”规范化建设。开展了严打、普法、安全文明和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先进群体等活动,全县遵纪守法光荣户达25.84万户,有10个乡镇、300个村、26个小区、39个单位 达到安全文明单位标准,十星文明户22.32万户,1997年,板泉工商所刘学府获“全国优秀青年卫士” 荣誉称号。综合治理确保了全县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被省委、省政府授 予“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