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士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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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士祯(1634—1711年)字子真,一字贻上,号阮亭,别号渔洋山人。原名王士禛,死后因避雍正帝
讳(清世宗雍正皇帝名胤禛),遂追改名士正。乾隆时,诏命改为士祯。清初大臣、著名诗人、学者。
祖居济南府新城县(今山东省桓台县)。三槐王氏后裔。生于世宦之家。其曾祖父王之垣,官户部左侍
郎。 祖父王象晋,官浙门右布政使。父亲王与敕。王士祯兄弟4人:长兄王士禄,仲兄王士禧,三兄王
士祜,渔洋排行为四。
王士祯自幼聪慧过人。 6岁入塾学习诗经,便能体会诗情。15岁时,即写诗多篇,编成《落笺堂初
稿》。17岁参加县、府、道童子试,皆属第一。清顺治八年(1651年),王士祯乡试中举。顺治十二年
(1655年),会试中进士。进士及第后不愿立即为官,仍攻读诗文。顺治十四年(1657年)秋,邀集诸
名士于济南大明湖之历下亭上, 举办秋柳诗社,即景作“秋柳诗”4首,后经传颂,合者百人。顺治十
五年(1658年)赴京参加廷试,居进士二甲。翌年,出任扬州府推官。康熙四年(1665年)奉调入京,
先后任礼部主事、户部郎中、翰林院侍讲、侍读、少詹事、兵部侍郎和都察院左都御史,值南书房,官
至刑部尚书。
王士祯勤于职守,政绩佳著。任职扬州时,平反“海寇案”,拯救无辜百姓出冤狱,严惩了诬告者。
在清理盐税案时,上书朝廷,要求豁免欠税,处理冤案逾80余起。任刑部尚书时,即遇捐纳通判王五逞
凶致人毙命案和太医院吏目吴谦同谋诈索案,他因不慎错审两案而被革职。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九
月,王士祯回到家乡新城,潜心著述治学。
王士祯长于诗赋。他在研究前人诗歌理论的基础上,创立了“神韵说”,强调诗文创作的兴到神会
和含蓄。将清、淡、闲、远的韵致作为诗歌的最高境界。他主张诗歌“天然不可凑泊”,应“脱洒自然,
别有情致”而不落窠臼。他精选《神韵集》、《唐人万首绝句》等诗集,作为典型神韵作品,供人阅读。
他主张革除旧诗论复古僵化的流弊,开创新的诗风,终于成为清代诗坛一代宗师。他与浙江秀水朱彝尊
齐名,世有“南朱北王”之称。
王士祯交游甚广,不以自己曾居高官而傲世,也不以贫贱视人。凡确有真才实学者,他便与其交往
切磋,乃成挚友。其中不乏能工巧匠、农夫、僧道。泰州平民吴纪嘉在生活潦困的情况下发奋治学,辑
成《陋轩诗集》,王士祯在扬州任上得知此事后,竟亲自赴泰州拜访吴纪嘉,并为之作序,使其作品得
以流传。蒲松龄作塾师时,即与其结为挚友。蒲松龄创作的文学名著《聊斋志异》,王士祯是该书最早
的读者。他对这部被后人誉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巨著进行了认真的评点,提出了颇有见地的修改
加工意见。二人以《聊斋》为系,作诗酬唱。王士祯曾为《聊斋》一书写下了如下著名的诗评:“姑妄
言之姑听之,豆棚瓜架雨如丝。料应厌作人间语,爱听秋坟鬼唱诗。”蒲松龄看后,对深知自己创作心
曲的老友王世祯十分感激,亦赋诗一首作答:“志异成书共笑之,布袍萧索鬓如丝。十年颇得黄州意,
冷雨寒灯夜话时”。
王士祯一生著述50余种, 作诗4000余首, 其作品结集者有《渔洋山人精华录》、《渔洋文略》、
《蚕尾集》、《池北偶谈》、《香祖笔记》、《居易录》、《渔洋诗集》、《带经堂集》、《感旧集》
等。
康熙五十年(1711年),王士祯病逝,享年78岁。谥曰文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