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准之 附子王舆之、孙王进之、曾孙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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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准之(378—433年),字元曾,南朝宋官员。其高祖王彬,为王览第四子王正的第三子,官至东
晋尚书仆射;曾祖王彪之,系王彬第二子,任晋尚书令;祖父王临之,系王彪之第二子,晋御史中丞;
父王讷之,系王临之长子,亦为晋御史中丞。
王准之接受家传之学,兼明《礼记》、《左传》,赡于文辞。起家为琅邪国右常侍,迁桓玄大将军
府行参军。 元兴二年(403年) 桓玄篡位称帝, 以王准之为尚书祠部郎。桓玄败死后,他于义熙元年
(405年) 为尚书中兵郎。同年三月,刘裕为侍中、车骑将军,以王准之为参军事、丹阳丞。出为山阴
令。义熙六年,因参加镇压卢循领导的农民起义军有功,封都亭侯。从义熙九年起,再任刘裕中军参军,
尚书左丞。义熙十四年,刘裕封宋公,次年封宋王,以王准之任御史中丞。御史中丞是专弹权奸的谏官,
王准之任此职时,察举非法,为僚友所畏惮。从其曾祖王彪之起,已四代任此职。护军将军范泰有一次
嘲笑他说:“你只懂得纠弹别人的事情。”他依然如故,不改初衷。因太子左卫率谢灵运杀死奸淫其爱
妾的军人桂兴,王准之知情不举被免官。
刘裕代晋建宋, 改为永初元年(420年),王准之为黄门侍郎。西晋初年,丧家在服丧期满、除掉
丧服举行的祭礼日期,沿用三国魏儒学大师王肃对《仪礼》“既大祥,中月而禫”的解释,定在死者两
周年之后即25个月举行。王准之认为应按东汉经学家郑玄的解释,即27个月。理由是缙绅(官宦)人家
仍遵循27个月。这个礼制涉及刘宋王朝“顺应群心物情”,有利于团结地主缙绅。宋武帝刘裕准其奏。
此后,王准之为左长史,出任始兴太守。
宋文帝即位后, 王准之于元嘉二年(425年)任南豫州刺史、江夏王刘义恭抚军长史、历阳太守,
行州、府事。在职安抚百姓,治理政务,军民称颂。不久,被征回京,历任侍中、都官尚书、吏部尚书,
又出任丹阳尹。他熟悉礼仪和典章制度,司徒、彭城王刘义康赞赏他说:“何需高论玄虚,正得如王准
之两三人,天下便治矣。”但由于风采素养较差,性情峭急,终“不为时流所重”。
王准之曾祖王彪之,“博学多识,熟悉朝仪”,对江左旧事十分熟悉,并随时记之。缄之青箱,世
人谓为“王氏青箱学”。“王氏青箱学”是关于典章制度和历代施政故事的王氏家传学问,也是王氏族
人为当官服务的学问。王准之是“王氏青箱学”的继承人。
元嘉十年去世,追赠太常。其撰《仪注》,宋、齐遵用。
王准之子王舆之,征虏主簿。
王舆之子王进之,仕齐位给事黄门侍郎,扶风太守。梁代齐,任尚书左丞,广平、天门二郡太守,
左卫将军,封建宁公。
王进之子王清,位散骑常侍,金紫光禄大夫,镇东府大夫,新野、东阳二郡太守,安南将军,封中
庐公。 承圣末年(555年)陈霸先杀太尉王僧辩,派子陈蒨攻王僧辩婿杜龛,杜龛告难于王清,他引兵
援杜龛,大败陈蒨于吴兴,追至晋陵。时广州刺史欧阳頠亦同王清援杜龛,中道改异,杀王清而归陈霸
先。王清子王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