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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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献之(344—386年),字子敬,小字官奴,东晋著名书法家。系王羲之第七子。“高迈不羁”、
“风流为一时之冠”。(《晋书·王献之传》)起家州主簿,继为秘书郎、秘书丞。卫将军谢安因“钦
敬”他,求为自己府长史。太元六年(381年),任建威将军、吴兴太守,太元十年征入朝中为中书令,
世称“王大令”。于太元十一年(386年)去世。赠侍中、特进、光禄大夫、太宰。谥曰宪。
王献之原与其二舅郗昙女、 表姐郗道茂结婚,咸安二年(372年)选尚简文帝司马昱第三女新安公
主司马道福。然他对郗道茂一往情深,曾书写曹植《洛神赋》10余纸,寄托对她的思念。临死时他还说:
“不觉余事,惟忆于郗家离婚。”
王献之7岁学书法, 其父亲教《笔阵图》,并书《乐毅论》给他为范本。著名女书法家卫夫人(卫
铄)送给他一篇自己书写的《大雅吟》,让其习之。有一次,他正在写字,其父暗暗从后掣其笔,未能
掣动,赞叹“此儿后当复有大名”。又有一次他在壁上书写方丈大字,观者数百人,其父“甚以为能”。
他的书法兼精诸体,尤善行草。在继承其父和张芝、钟繇等人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和发展,进一步改变
了当时古拙的书风,创造出“破体”之作,形成妍美流便的“行楷”、“行草”等新书体。其草书变其
父字字独立为上下相连的“一笔书”,即在一幅作品中,所有的字气脉相通,似一笔写成,“字画秀媚,
妙绝时伦”。其后,经唐人张旭、怀素等,发展为狂草一体。有一次,谢安问他“君书如何右军”,他
答道:“本来就该比他好。”谢安说:“外间议论不是这样。”王献之说:“世人哪得知。”
有一次,王献之在斋中卧,小偷入室行窃。他呼曰:“偷儿,石漆青毡,是我家旧物,可将置不?”
于是群贼始知其不眠,悉置物惊走。典故青毡旧物,源出于此。
王献之书风劲俊豪迈,饶有气势,与其父并称“二王”。梁武帝萧衍非常崇尚其书法,在《书评》
中称:“王献之书,绝众超美,无人可拟。”唐人张怀瓘《书断》谓其行书:“兴合如孤峰四绝,璿出
天外,其峻峭不可量”;“灵姿秀出,如大鹏搏风,长鲸喷浪。”有人将王献之与张芝、钟繇、王羲之
合称“四贤”。唐以后的虞世南、李邕、米芾、颜真卿、董其昌、赵孟瞓等名家,从不同的方面借鉴和
吸收了他的书风和笔法。
王献之亦善丹青。大司马桓温请他书扇面,因一时大意,墨落扇上,旁观者甚为惋惜。他却不慌不
忙, 落笔顺势画了一头杂色母牛, 体神甚为生动,且天衣无缝。其传世书帖,行书有《鸭头丸帖》、
《地黄汤帖》、《廿九日帖》、《鹅群帖》,小楷刻本有《洛神赋(玉版十三行)》,草书有《中秋帖》、
《侍中帖》、《奉别帖》、《送梨帖》等。其中《中秋帖》为清乾隆皇帝“三希堂”珍品之一。
王献之亦擅属文,《隋书·经籍志》著录其文集10卷。明代张溥《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存《王大
令集》。《玉台新咏》收其诗《情人桃叶歌》二首,系他为其爱妾桃叶作,诗曰:“桃叶复桃叶,渡江
不用楫。但渡无所苦,我自迎接汝。”“桃叶复桃叶,桃叶连桃根。相邻两乐事,独使我殷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