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领域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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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了国有企业用工监控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工作,全年全市清退国有、集体企业私招乱用农村
劳动力7340人。制定出台了企业在职职工增加工资方案,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截止1999年底,全市
共有1434户企业、26万余名职工套改了新的岗位技能工资。加强了企业经营者收入管理,按照先审计
后兑现的原则,对5户企业的经营者进行了核批。按政策规定认真做好职工流动工作,全年共办理流
转手续7268人,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手续45人,跨区域招工164人。加强了企业职工档案代存代管工作,
共为2086名下岗职工、小型企业职工、自谋职业者代存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