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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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4月,根据市编委《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将市人事局所属的机关事业保险、民政局的农村养老保险、卫生局的医疗保险划归市劳动局,
市劳动局相应改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
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规划和劳动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制定全市劳动保障的基
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统筹管理全市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保障就业工作,对全市
企业职工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进行宏观调控管理;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开发、企业社会保险、机关
事业保险、医疗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设办公室(财务科)、计划与工资科、劳动力管理科、劳动监察科、劳动争议仲裁科、安全办公室、职
业安全卫生监察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矿山安全卫生监察科、农村养老保险科10个科室;下
属高级技工学校、劳动局第二技工学校、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职业技术教育处、劳动服务公司(再
就业服务中心)、医疗保险事业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劳务输出办公室、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企业职工退休活动中心12个事业单位,其中高级技工学
校为副厅级事业单位,劳动局第二技工学校、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职业技术教育处、劳动服务公司
(再就业服务中心)、医疗保险事业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为副县级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