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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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全市勘界工作实现了境内24条县级行政区划边界线的全线贯通,调处解决县级争议点13
处,协助省厅进行了省界临沂段的界桩定点和埋桩工作。集中进行了27条边界线和18个三交点档案的
整理工作。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合理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布局,上报批准增设街道办
事处1个,撤乡设镇2个。实行区划调整公告制度和门牌号码审批制度,批准命名公布标准道路名称16
条。制订了《临沂市地名管理办法》,规范了地名管理。加强对《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
业单位管理条例》的宣传,严格社团审批手续,依法取缔非法社团组织。对全市依法注销、撤销、取
缔的442个社团做好善后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及有关单位对“法轮功”等非法气功组织进行了处理。
认真抓好婚姻登记设施和队伍建设,实现了全市婚姻档案微机管理并与省厅联网。加强了基层婚姻登
记员的培训工作,做到统一持证上岗。全市有5个单位和6名登记员被省厅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1999年,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69374对,离婚登记656对,收养登记58个,登记合格率100%,女性晚婚
初婚率达到93%。完成了2000~2010年全市殡改工作规划的制订工作。出台了《临沂市殡葬管理办法》。
积极抓好殡葬服务,通过改善外部环境,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全市有两处殡仪馆被授予国
家等级殡仪馆。全年共火化遗体50877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