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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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以贯彻关于规范小学、初中、高中办学行为的三个“八条规定”
为突破口,以减轻学生负担,促使学生生动活泼、健康主动地学习和发展为重点,取消了以县(区)为
单位的小学、初中统考,禁止以分数给小学、初中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名次,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作
业量,普遍建立了课程表审批制度和清校制度。继续落实《山东省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
平督导评估方案》 、 《小学管理规程》、《临沂市初中教学常规》、市《高中教育座谈会纪要》和
《关于规范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加强了对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监控。严格控制高中班额,对高
中招生建档进行一体化管理,初中从完中分离,取消高中学校的补习班,单独设立高中补习学校13处。
制止乱编乱印面向学生的学习资料,制止向学校违规发行图书资料,并定期检查,严格把关。
加强教研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抓好县(区)教研员、骨干教师的培训和先进乡镇教研
室评选工作,以加强县(区)、乡镇教研室建设。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加强课堂教学、信息资
料、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指导,紧紧围绕实施素质教育,广泛开展教师业务培训、教学视导、巡回示
范课、学科讲课比赛等各种形式、各种类型、各个层次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市教委有关人员共深入
县区学校听课一千四百多节,召开教师座谈会一百五十多次。对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改革教学方法,
提高教学质量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