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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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强化管理,重在效益”的原则,加强对文明单位的建设和管理。按
照省文明委的部署,对全市1998年度80个省级文明单位进行了复查,经市文明委讨论研究并报省文明
委批准,撤销了15个单位的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另向省文明委新推荐19个省级文明单位,已受到省文
明委表彰。9月,市文明委对全市1995-1996年度302个市级文明单位进行了复查,撤销了30个市级文明
单位、5个市级文明乡镇的称号;评选出1997~1998年度市级文明单位131个、文明乡镇21个。9月16日,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首次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我市推荐的临沂电业局、沂水县沂水镇、罗庄区沈泉庄村3个单位榜上有名。至年底,全市有全国文
明单位3个,省级文明单位84个,市级文明单位370个,市级文明乡镇34个。同时,不断强化对省、市
级文明示范点的管理,使其真正发挥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榜样、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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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市场管理

上半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组开展了“扫黄打非”集中行动,7月下旬起开展了清理“法轮功”类
非法出版物专项斗争,8至9月组织开展了出版物市场专项治理集中行动。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取得
了新进展。一是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全市各级利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材料等形
式,对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教育群众不买、不卖、不看、不传非法出版物。利用新闻媒体公布实
行有奖举报办法的《公告》,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扫黄打非”斗争。二是突出对重点内容、重点部位
的清查。对全市所有市场摊位,书刊和音像制品租赁、销售摊点,文化娱乐场所,印刷企业及印刷点
等进行了大规模的集中清查。全市以兰山、罗庄、河东三区为重点,临沂城为重中之重。重点查禁政
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及“法轮功”类和其它宣扬封建迷信与伪科学的气功类非法出版物。
三是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市“扫黄”办从文化、广播电视、出版、公安、工商等部门抽调执法人员80
多人次,先后3次对各县区“扫黄打非”情况进行大检查。组织市直110多人次对各县区进行了4次暗
访,并把暗访情况及时反馈给各县区,督促其整改。在对重点县区和重点部位的暗访中,挖出了一批
窝点,严惩了一批犯罪分子。四是继续治理整顿印刷企业。取缔非法的,处理违规的,压缩低层次重
复建设的,对保留下来的印刷企业加强了规范和监督检查。五是全面查缴“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
7月下旬,根据省五部门《关于立即集中清理“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的紧急通知》精神,对全市书
刊、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和印刷企业进行了全面清理,把部门查缴和主动上交结合起来,使文化市场上
的“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得到了有效清理。市“扫黄”办于8月4日对收缴的2万余册(件)“法轮功”
类非法出版物、宣传品进行了公开销毁,有力地配合了全市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一年来,
全市共出动3666人次,车辆181台次,收缴非法出版物13万多册,盗版光盘1.57万张,“法轮功”类非
法出版物、宣传品8万多册(件),取缔非法经营摊点152处,取缔地下印刷窝点7处,查处治安案件19起,
抓获不法分子5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