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适当货币政策,加强窗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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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各级人民银行认真执行适当货币政策,强化窗口指导功能,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支持。
一是制定《加强金融服务、促进临沂市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优良金融服务
的措施意见》、《金融支持再就业实施意见》、《临沂市农村信贷工作实施意见》及《临沂市关于落
实稳健货币信贷政策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支持经济发展的具体指导意见,并建立了相应的制约措施,
督促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按月通报调度,对达不到要求的金融机构给予适当限制,使新增存贷款
比例基本合理。全年金融机构新增贷款20.9亿元,其中,农业贷款较年初增加7.5亿元,同比多增4.2
亿元,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贷款增加1.9亿元,个人消费贷款增加1.6亿元,贷款投量增加,结构
得到优化。贷款增长高于经济增长。二是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在坚持效益的前提下,加大信贷投入。
首先,加强支农再贷款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果。为保证使用效果,在管理上下发文件,设立台帐,
专人负责,加强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年末,1.7亿元支农贷款有1.1亿用于支持农户种植、养殖与购
买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1300万元用于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购买农业机械,4200万元用于支持
农业产业化经营,400万元用于支持农民缮房、婚丧嫁娶等生活消费信贷。全年周转2.12次,使3.96万
家农户、132家农业龙头企业受益,并带动金融机构增加投入5.6亿元。其次,充分发挥短期头寸资金
和再贴现资金窗口示范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全年累计发放短期头寸资金29.8亿元,办
理再贴现3.98亿元,同比增长4.7倍和3.5倍;发放收购基金会小额农贷专项贷款1.86亿元,向临沂市商
业银行发放经营性再贷款2亿元,向国有银行发放短期资金再贷款27.8亿元,弥补了金融机构临时性
头寸资金不足,满足了农业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资金需求。三是强化金融债权管理。印发《临沂市债
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章程》,制定《临沂市防范、制裁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实施办法》,对逃废债务企
业实施黑名单,对维护金融债权工作做得好的地区通报为安全区,对拒不按期落实债权债务的企业,
组织各金融机构在帐户、结算现金、贷款证及贷款、承兑等方面给予制裁。1999年辖内有56户企业受
到通报制裁,重新落实债务1.63亿元。四是加强调控指导,引导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针对临沂市
小企业及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特点, 要求金融机构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对信用社提出了“三千”工程
(千家万户、千言万语、千方百计)、“三户”工程(农户、个体户、改制户),引导金融机构简化贷款
手续,分散贷款,大力支持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仅兰山农村信用社一家机构在批发市场的贷款累
计达到2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