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三项任务取得明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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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取得新进展。一是解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超标准住房和多占公有住房问题。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专门班子,对干部职工多占公有住房进行了清理清退。
到年底,全市共清理出干部职工多占公有住房6576套,已清退4643套,其中市直自报和清理出928套,
已清退904套。二是制止公务活动中的奢侈浪费现象。加强了对公费出国(境)工作的管理,共压缩出国
(境)团组21个,计63人,节约资金113.95万元;强化监督检查,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和借机旅游
的现象基本杜绝,庆典活动和形式主义的达标评比也大为减少;清车、清理通信工具和治理无偿用公
车参与婚嫁活动的成果得到巩固。三是实行“约法三章”,制止公款吃喝玩乐。结合落实“三讲”教
育整改措施,改革接待办法,实行举报重奖,加大查处力度,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相互请吃、吃请
的现象基本得到遏制,全市党政机关接待费开支比上年平均下降21%。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新闻单位,
先后三次对城区近二百家宾馆、饭店进行突击检查和明察暗访,对公款相互宴请和开警车参加宴请的
41人进行了处理。
二、案件查办工作扎实推进。年内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案件线索1480件,立查案件1292件,
查结案件1225件。给予党纪处分的1094人,其中警告233人,严重警告319人,撤销党内职务59人,留
党察看251人,开除党籍232人;给予政纪处分的154人,其中警告6人,记过14人,记大过9人,降级80
人,撤职30人,开除公职1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31人。在受处分人员中,县处级干部7人,乡科
级干部82人。挽回经济损失1332万元。查处案件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加大了查办“三机关一部
门”和领导干部案件的力度。市纪委监察局强化了自办案件,初核案件线索22件,立案12件,给予7
名县处级干部党政纪处分。平邑县原副县长高维平贪污受贿问题被立案查处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
反响。二是加大了查办经济类案件的力度。全市立查经济类案件313件,其中万元以上案件170件。三
是加大了查办违反政治纪律案件的力度。全市各级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参加“法轮功”练习的党员干
部,狠抓教育转化,严格掌握政策,适时申明纪律,对极少数顽固分子进行了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四是加大了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党员干部的查处力度。在全市开展的计划生育集中清查活动中,先后
清理查处了1991年以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党员、干部职工4177人,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五是加大了查办企业法人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市纪委、监察局对原临沂啤酒厂党政主要负责人弄虚
作假、骗取荣誉、失职渎职,导致企业倒闭破产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并通报全市。
三、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持续开展,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问题。为减轻企业负担,
全市共取消涉及企业的不合理收费、集资、基金项目105个,减轻企业负担1170万元;查处加重企业
负担的违纪违法案件186件;继续实行企业收费许可证、交费登记卡和对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制度。在
减轻农民负担方面,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农民合理
负担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得到初步落实;全市精简乡镇编外人员和村补贴干部3.98万人,减少开支约
4560万元;反映农民负担的来信来访比上年减少19.3%,集体上访下降192.2%。狠刹医药购销中的不
正之风工作逐步推开,取消非法药品经营户12家,收缴了标值30余万元的各类假劣药品,查出药品价
格违法金额3224.58万元,经济处罚173.55万元。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成
果,实现了全市道路基本无“三乱”的目标,查处中小学乱收费案件37起,清退资金210万元。对公
安、工商、国税、地税系统的行业整顿情况进行了评议,发放调查问卷1.5万份,收回1.41万份。积极
探索行业作风建设的新路子,市纠风办与临沂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举办了“行风热线”栏目,由市工商、
税务等执法执纪和服务行业的25个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现场解答听众提出的问题,从3月8日开播到年
底共开办170期,接听热线电话1445个,其中咨询电话857个,反映问题的588个,已有566个得到落实,
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