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电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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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稳中求进、重在有质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对县局摸底调查和代管协议签订,编发了《代管县
局若干管理规定》,对县局人员、财务进行了清查核实,测算了各县局经济指标并签订合同,建立了
县局业务骨干到市局跟岗培训制度,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营业技术大比武等系列活动,逐步加强
了各项工作的对口管理,实现了县局工作与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的初步接轨。按照“试点引路、典型带
动、整体推进”的思路,全面推进了乡镇供电站改革。截至年底,临沭、莒南、苍山、郯城、蒙阴、
沂水、河东七个县(区)完成了改革任务。131个供电站改制为供电所,6823个用电村(占总村数的71.46%)
和209.08万户(占总户数的83.46%)实现了“四到户”,取得了显著成效。从根本上取消了用电管理“中
间层”,杜绝了“三电”现象,农村平均电价降低了0.1元/千瓦时。通过面向社会招聘、加强培训等
多种手段, 使电工逐步走上了专业化、 职业化轨道,促进了农电队伍的优化和置换;在各村设立了
“便民服务箱”和“群众监督箱”,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解决村民用电等问题,提高了服务水平,
得到了社会和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