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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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全市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进展顺利。全年共完成改制6947处,回收资金2053.7万元,
到年底,全市小型水利工程改制基本完成。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快,特别是土地延包三十年的
政策落实后,农民吃了“定心丸”,加之各地普遍出台了以奖代补、优先贷款等一系列鼓励政策,进
一步激发了群众自办小型水利工程的积极性,形成了兴建小型水利工程的高潮。年内以农民为主体兴
建各类小型水利工程6267处,投入资金3200万元。二是对中型河道治理工程,采取了谁受益谁负担政
策,将治理任务按受益情况,一次分解到位。治理后的河堤、土地,在保证正常管理的前提下,签订
“包租卖” 合同进行开发。 按照这一方法,全市年内共治理河道330条,长达750公里,完成工程量
1540万立方米,投资达1.86亿元。三是对中型水库产权制度改革进行了尝试。8月份,蒙阴县对黄仁水
库通过清产核资,成立了水库管理股份公司,由水库管理所、当地镇政府及受益村三方入股,实行共
同管理,利润分成。通过改革,增加生产投入5万元,当年增加产出4万元。四是重点工程建设引入了
贷款投入机制。费县在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中,由受益乡镇贷款,水利部门担保,工程建成后以水费
还贷,保证了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年内,全县先后利用贷款投入水利建设资金1550万元,占总投入的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