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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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办、国办颁发的两个暂行规定、《山东省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条例》
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任职审计加强监督管理的试行意见》及其具体办法,全市12个
县区全部成立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机构,配备了人员,开展对各级党政群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市共审计135个单位,查出违规行为金额7893万元,其中虚报隐匿利润214
万元,私设小金库9个、金额253万元。通过审计,客观评价了离任人的任期经济责任,为党委政府和
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提供了真实依据。审计后调任转任退职的64人,免职的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