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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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认真组织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全市质检机构共对2330家生产企业的7547个批次
的产品进行了定期监督检查,批次合格率为74.6%,低于上年2.9个百分点。其中大中型企业合格率达
到90%以上,个体私营及小型企业的合格率不足60%。监督检查4031个流通企业5799个批次的商品,合
格率为62.4%,与上年基本持平。二是开展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的治理整顿和专项检查工作。年
初组织市质检所对河东区61家小轧钢厂生产的再生钢筋进行了集中抽样检查,结果发现外观标识及所
用原材料普遍不合格,物理性能按再生钢筋标准检验合格率仅为63%。5-6月份,市质检所对市内生产
的纯净水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16家企业,实物质量和生产条件合格的不足50%。随后召开全
市纯净水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质量工作座谈会,通报检查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采取措施,改
进质量,促进了全市纯净水行业产品质量的提高。9月份,针对全市复混肥料生产企业数量较多、规
模偏小、质量不稳定的现状,组织召开全市复混肥企业质量工作会,部署全市的复混肥产品质量整顿
工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10月份开始,由市质检所集中抽样检查35家企业,合格21家。通过这次
整顿,促使复混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促进了全市复混肥行业的健康发展。三是做好后处理工作,提
高监督检查的有效性。对在省监督抽查、统检中不合格的企业,及时发送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并依
法进行处理,处结率达90%以上。对市级质检机构检查不合格企业,要求县区局按临技监质发[1998]
42号文件的要求进行处理,处结率达到80%以上。全年共发放整改通知书135份,召开不合格企业质量
分析会18次,立案查处52起。对问题较为严重的沂水县毛巾厂、临沂冶金水泥厂、临沂天仁建陶有限
公司、费县电子节能器材厂公开曝光,对连续2次抽查不合格的梅埠有为水泥厂,建议工商部门吊销
其营业执照。在依法严肃处理的同时,积极帮助企业分析原因、制订措施,促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