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价格政策、深化价格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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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深化价格改革,适时疏导了一些制约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的
价格矛盾。一是合理安排了部分重要农产品购销价格。1.按照国家和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要求,针对
市场粮价较低、销售困难的实际情况,本着既要确保农民的合理收益,又要减轻财政负担、促进粮食
流通的原则,确定了1999年小麦收购价格政策和价格水平,将我市小麦定购价调低到保护价水平,即
三等冬花麦每500克0.3元,当市场粮价高于保护价时,粮食购销企业要按随行就市的原则收购。2.针
对棉花供大于求,棉价较高的情况,适当降低了1999年度棉花收购指导价格,以引导棉农调整种植结
构,促进棉花正常生产。3.为稳定茧丝和烤烟生产,按国家有关规定,适当下调了桑蚕茧和烤烟的收
购价格。二是适度理顺了部分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价格。提高了沂水等县自来水价格;水利工程向
农业供水价格经市政府同意上报省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有升有降地调整了邮政资费和电信资费标准。
三是确定了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等级,对市安居工程价格进行了审核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