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整顿矿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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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全市各级按照省政府提出的2000年底实现矿业秩序根本好转的要求,强化措施,加大力度,
使矿业秩序逐步好转。共取缔无证采矿30余处,越界开采4处,关闭资源枯竭、技术落后、亏损严重、
污染环境的中、 小型矿业企业251处,关闭非法开采和布局不合理小煤矿18处。追缴矿产资源补偿费
10.3万元, 罚款0.7万元, 没收作案工具一宗。有效地杜绝了乱采滥挖现象。全市勘探项目持证率达
100%, 国有三资矿山企业采矿持证率保持在100%, 集体和个体采矿持证率达到99%。使矿业开发在
“整治无序,进入有序;实现有序,进入科学”上前进了一大步。逐步走向经济效益、资源效益和环
境效益的统一。工作中,一是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实现矿业秩序根本好转的文件
精神,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使广大干部群众和矿业权人,明确政策界限和实现矿业秩序
根本好转的意义。二是制定规划,明确标准。实现矿业秩序“根本好转”,既是工作目标的提高,也
是矿业监督和矿业经济运行方式的重大转变。因此,市政府提出了新的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要在矿
产资源科学开发、合理利用、节约保护和地质环境保护上狠下功夫;要根据矿山企业的不同情况,制
定具体指标,提出严格要求,使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采矿贫化率等指标达到国家要求;实
现矿业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开发、规划化、集约化的目标,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和节约保护水平。三是加强督导协调。市地质矿产局建立了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汇报制度,及时掌握
面上工作进展情况,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政府和地矿部门领导,
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四是抓重攻难、以点带面。年初对地勘单位和矿
山企业进行了年度执法检查。狠抓了罗庄、苍山、郯城等煤矿区的小煤矿治理。本着“规模化开采,
集约化经营”的思路,协调解决了河东区汤头镇地热水资源的开采纠纷。针对个别地区河道采沙混乱,
影响城市环境、危及桥梁、河堤和附近建筑物安全等问题,市里组织政协委员视察组,重点对兰山、
罗庄、河东区境内的河道采沙情况进行视察,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措施,规范了黄沙
开采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