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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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十五大提出的“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为指针,
加强市场法制建设,拓宽市场监管领域,强化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积极参与各类市场
的规划和培育,使全市市场规划与管理迈上了新台阶。一是在市场建设方面推出了“控制市场数量,
注重市场单体膨胀,滚动发展保持繁荣”的新举措。强化市场登记管理,突出新建市场特色,全市累
计投资18.6亿元用于市场建设,使全市各类市场达到988处,其中各类专业批发市场199处,综合集贸
市场789处,生产资料市场37处,生产要素市场11处。市场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了显著提高,市场成
交额突破366亿元,其中,临沂批发城成交额达到212.6亿元。临沂已成为鲁、苏、豫、皖地区最大的
商品集散地,是鲁东南地区最大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中心。二是全面推行规范化管理。市
场监管采取“管理、教育、服务”相结合,经营户与工商所签订保证书,向消费者承诺等办法,确保
经营主体行为规范。同时强化“三定、五包”岗位责任制,确保管理规范化。三是按照“高标准、严
要求, 重坚持、 争一流”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市场巡查制。为保证巡查效果,在市场上还实行了
“执法不作为追究制”,在市场显要位置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将巡查人员的职责、纪律、秩序公布于
众,接受群众监督,促进了巡查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