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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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首要工作,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等涉嫌经济犯罪案件256件,
比上年增加26.1%; 立查侵权、 渎职犯罪案件52件,比上年增加1.36倍,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
4372.21万元,比上年增加近2倍。1999年工作的特点突出表现在:一、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立查的案件中,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大案要案117件,占立案总数的45.7%,分别比上年增加
166%和24个百分点;立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权、渎职犯罪大案要案42件,占立案数的80.8%,分别
比上年增加2倍和17.2个百分点;共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59人,实现了新的
突破。如市院立查的平邑县原副县长高维平涉嫌贪污、受贿案,平邑县院立查的中国银行平邑县支行
原行长华强涉嫌贪污、受贿案,莒南县院立查的坪上玻璃厂原党委书记、厂长李洪梅涉嫌贪污、受贿、
挪用公款案,沂水县院立查的该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原主任王世杰、副主任牛司美等12人涉嫌贪污、挪
用专项资金案等。二、查办“三机关一部门”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有明显进展。全年共立查“三机关一
部门”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69件180人,占立案数的54.9%,是历年来最多的。其中党政领导机关40件46
人,司法机关24件26人,行政执法机关17件17人,经济管理部门88件91人。沂水县院查办的涉及法院、
公安、工商、金融等机关和部门工作人员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的串案,引起
了省委和省院的高度重视。三、挖出一批危害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蛀虫”。全市检察机关把办案
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的重要手段,共在70多家国有企业查办案件80多件。如检察机关查办的
费县畜牧开发公司经理和会计等7起涉嫌贪污案件,挽回经济损失一百余万元。四、办案质量进一步
提高。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依法办案,保证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办案中没有发生违
法违纪现象;没有发生犯罪嫌疑人自杀、逃跑等问题;立查的案件移送起诉252件,占立案数的94.5%,
已提起公诉206件,法院开庭审理167件,已宣判的181人均是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