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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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全面加强公安队伍领导班子建设。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建立直属单
位和县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在1998年对全市各县区公安局长交流的
基础上,对12个县区的交警大队长又进行了交流,对交警支队中层班子进行了调整,全市公安机关共
提拔交流干部1252人,班子整体结构得到优化。二是坚持政治建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了
“履行警察职责,严格执行禁令,密切警民关系”大讨论和向“沂蒙好警官”张树胜学习等活动,使
广大民警的大局观念、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和群众观念明显增强。三是坚持以制治警,先后推出“纠
正违法通知书”、“案件限时查结制度”等10多项制度,加强执法工作的督察力度。从有关单位聘请
了352名执法执纪特邀监督员,加强了社会监督。狠抓了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
工作,共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13起,比1998年下降了50%。四是扎扎实实地开展教育培训。全年共
举办各类培训班43期,对3360名民警进行严格的封闭式、军事化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
培训面达到全员干警的75%。五是进一步加强公安宣传工作,为公安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编辑出版了反映建国五十年来全市公安工作成就的《沂蒙金盾》一书。六是大力开展立功创模活动,
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1999年,全市有8个县区公安局分别受到公安部、省委政法委、
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市公安局被公安部评为追逃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纪检、监察工
作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安全生产杰出贡献单位等。4个基层队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
“创满意”先进单位,6个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兰山公安分局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沂水公
安局信访科民警张树胜被公安部授予“公安战线二级英模”荣誉称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刘
玉民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3名民警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