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三制”,强化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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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有关部门把政法、综治工作作为政治任务,狠抓不放。一是摆上突出位置,实行“三个倾
斜”。各级把政法、综治工作列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年度工作计划和社会发展
总体规划,做到重点事重点抓,实行倾斜政策。一年来,市委常委会先后7次研究政法、综治工作,
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多个有关文件,召开了5次全市性会议,对政法、综治工作及时决策部署。坚持
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人员配备向政法、综治倾斜。市和12个县区的政法委书记
全部是常委专任;县区综治办全部按正局(科)级设立,现有49人;各乡镇除配齐配强分管副书记外,
又选配了一名政法科员和1~2名综治办专职工作人员,全市现有乡镇综治办人员740名;管理区设专
职综治网长;村居“五位一体”的综治办全部健全,现有47835人。财力向政法、综治倾斜。年内市、
县(区)、乡(镇)三级拨出专款1.2亿余元用于政法、综治工作,比去年增加2362余万元,保证了工作所
需。二是健全和完善“三个体系”,强化“一把手工程”建设。目标管理体系。年初,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由党政主要负责人逐级签订了综治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纵到
底、横到边的目标责任管理体系。检查监督体系。市对县区、县区对乡镇、乡镇对村居分别坚持半年、
季度和月检查制度,以强有力的检查监督措施促进目标责任落实。激励约束体系。年初,市委、市政
府对政法、综治工作成绩优异的3个县区和122个乡镇(办事处)、村居、内部单位进行了表彰;对2个乡
镇、63个内部单位、370个村居实行了一票否决;并对发生重大防范责任案件的49个单位进行了查究
通报,坚决取消了上述这些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评先树优、晋职晋级资
格。坚持了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加强协调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在考核干部政绩、办
理其晋职晋级和各单位评先树优时,主动征求综治委(办)的意见,确保了“三制”落到实处。三是发
挥“三个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优势。发挥政法委、综治委(办)的组织、指导、协调作用。各
级政法委、综治委认真坚持每季度一次例会制度,完善了议事决策机制。市政法委、综治委今年已分
别召开了四次例会。 市政法委、综治办共编印《领导参阅》2期,《政法情况》61期,《政法信息》
25期,《综治信息》27期;全市政法、综治干部共撰写调查报告9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