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中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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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沂水会议”召开后,逐级成立了集中整治办公室,拨出专款。各级政法机关抽调1186名机
关干部,进驻485个村,开展农村集中综合整治。全市农村共打击惩治各类霸痞分子812人,处理各类
信访案件1042件。全面推进农村“四大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突出
抓了“三大制度”建设,即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工作和村干部监
督制度;普遍建立了“三支队伍”,即党员议事会、村民代表议事会和民主理财小组;修订、完善了
村规民约,使全市农村逐步做到了办事有据,理事有章,工作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