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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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高度重视隐蔽战线的斗争,认真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全市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进
一步加强了情报信息工作。对重点对象,逐一落实监控措施。对各种非法宗教活动,及时坚决地取缔
打击。积极稳妥、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同“法轮功”的斗争。北京“4.25”事件发生后,按照上级的部
署要求,进行了认真的排查摸底和教育转化工作,层层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逐级落
实责任制,对所有“法轮功”练习者逐人靠上做教育转化工作;中央作出解决和处理“法轮功”问题
的工作部署后,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开展了同“法轮功”的斗争。各级政法委和政法各
部门依法加强了对“法轮功”的处理、控制工作。市、县区公安机关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修订完善
了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加强了实战演练。二是狠抓“严打”不放松。各级以“破大案、打团伙、
追逃犯”为主攻方向,交替运用集中统一行动、专项斗争和经常性“严打”三种形式,把各种犯罪活
动置于“严打”的高压之下。全市先后组织开展了集中统一行动或专项斗争,破获了大批刑事案件,
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近万名。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了对贪污、贿赂等严重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
全市检察机关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比上年同期上升3.8%,其中大要案上升152.4%;立查渎职犯罪
同比上升170.2%。三是认真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各级实行抓
信息传递、抓定期检查、抓调解岗位责任制、抓疏导转化、抓“热点”“难点”的“五抓”措施,运
用综合手段,认真解决问题。政法各部门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立足本职,及时调处化解了大量矛盾纠
纷。全市两级法院审结经济纠纷案件18374起,民事纠纷案件40665起,行政纠纷案件2571起;基层司
法所、法律服务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纠纷41841件,防止“民转刑”案件417起700余人,避免因
矛盾激化可能引起的自杀301起408人。在积极参与“十部门信访联动”的同时,认真坚持“五长”联
合接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