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审理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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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全市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共应诉行政诉讼案件2634起,结案2571起。其中法院判决维持原具
体行政行为168起,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368起,原告主动撤诉770起,被诉行政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
原告撤诉1150起,驳回起诉和其他处理115起。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为49%。全市行政机关共
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20起, 其中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120起,撤销60起,变更50起,其他方式处理
90起。市政府法制局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25起,应诉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3起。通过受理审理行政
复议案件和应诉行政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执法机关的权威,
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其工作特点:一是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办案程序。
市公安、工商、交委、建委、财政、土地、地矿、审计、地税、公路等部门普遍制定比较规范的办案
工作程序,保证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案件审理指导。市政府法制局共指导县区和政府部门
承办重大疑难复议应诉案件28起,多次组织部分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到庭观摩评析行政应诉案件,提高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县区受理复议案件数量增多,质量提高。三是积极为各级领导和部门提供法
律服务。市政府法制局办理市人大、市信访局转来信访案件6起,承办市政协提案1件,受市政府领导
指派对多件经济纠纷调查论证,为市政府提供法律建议5件,参与市政府有关经济、行政涉诉案件论
证处理10起, 受市建委等行政执法部门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服务
248人次。四是认真搞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评析,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上半年市政府法制局组织
人员评析案件6起。通过规范法律文书和案件审理程序,搞好行政案件统计报表,严格行政复议应诉
资格证审验管理等措施,提高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